与国共存.【勉强的金钱组】

∑又是一篇智障被产出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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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ooc……人米,国……国耀?
反正又是乱码一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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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是什么时候的冬天,我回到了中国。
用“回到”一词可能不太恰当,但我是如此地热爱这片土地,我好似这块大地皮肤上的青苔,好似这片苍穹中戏玩的鸠燕,我无法离开它,无法与它分开,我是它的一部分。
纵使我出生于美利坚。
但是,你知道中国有多让我痴迷吗?从一踏上这块土地开始,我就深深地迷恋上了它。
我喜欢呼吸这片国土内的空气,我爱将脸贴在温软的红土地上,我也爱倾听旷野之中蟋蟀的鸣歌,我也爱柔暖的南风吹拂麦浪,吹拂我的短发,吹动我眼底的湖波,吹乱我迷茫的心神与牵挂。
这无关于爱情,却又高于爱情之上,我在这种欢欣中愉悦沉湎。
不过后来我还是离开了它。
我亲爱的中国。
但我并没有为此气馁,我参军之后,负了几次伤,也捧回几块奖章,我乘坐轮船回到中国,在那里,我度过了中年,但是我没有娶妻也未曾生子,因为我全心全意爱着中国,我爱的是一个国家,这样的爱情,怎么可能是人与人之间那种肤浅的情感所能驾驭得了的?
后来我又回到了美国完成军职任务,步入晚年,我想到我存留于这个世界上的时日已不多,我得回去,跟我的爱人在一起,我死后,尸骨将随它长存于黄河与长江相依相偎的土地,我的精神会留在空气的孢子之中,可以飞至平流层去。
所有人都说我疯了,他们问我说:“阿尔弗雷德,你怎么会爱上一个国家?”
我只想说,这无关爱情,但,高于爱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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