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ose my way【米英】

暗搓搓是想懒码个米英文,这个剧情我也心仪很久了。
这里鹄元!

我以为我误入痛苦泥潭,深深陷进且无法脱出,其实我只是在温柔的爱情里走了岔路,多看了几处风景,多享受了几杯热茶,小小迷路一下罢啦。
——
one.
我五岁那年,阿尔来到了这个世界上。
阿尔出生前,五岁的我像每一个哥哥或姐姐一样,有些害怕他会夺走父母对我的爱,甚至有些讨厌这个生命,时不时皱着眉头看看母亲的肚子,带着一种迷离的期待和小小的不满。
但当我从护士手里接过小而柔软的他时,我的内心莫名澎湃起一种无法描述的欣喜。
我注视着他红而湿润的脸颊,用手捋了捋他额前几撮金色的毛发,情不自禁地吻他,一遍又一遍。
我稀里糊涂地对他说着一些话,用手摸摸他肉嘟嘟的小手,当他用手掌握住我的食指时,我感到他所用的力度,是如此地难以分舍,他好似生怕面前这份温度会远离,这令我有一种激动,一种永远不离开他的激动。
他攥得实在太紧,以至于当父亲要求抱一抱他时,我都扳不开他的手指。
他是上帝带给我们家的光。
也是我的光。
当初邻居家的雀斑苏/格/兰姑娘经常诙谐地这样跟我说:“柯克兰,小阿尔完全是你的命啦。”
我挠挠头高兴地说:“差不多。”
貌似还觉得很有荣誉感似的。
他和我的生命用一根薄细的线缠着,我离不开这种灵魂羁绊,因为我相信世上的灵魂存在。
——
我的名字叫亚瑟.柯克兰,未婚,没有先孕,性别男,现二十三岁,外科医生,就是给心脏动手术那种。英/国人,没有鞭尸癖好,现居住在美/国。
我曾想要不要把这段话放在我的简历上,但为了前程似锦的将来,我在几秒钟内打消了这个念头。
我的同事总是调侃我是大/英/帝/国孕育出来的一级冷冻弹——虽然我不知道他们为什么这样形容我,明明我更像一块果冻弹。
用他们的话来说,我的存在,能消灭以我为圆心,然后三米半径之类的圆圈面积里的人类的活跃系数,我一开口讲话,气氛会降到冰点,虽然我明明讲的是笑话。
而且我就觉得蛮好笑的,但常常都是我一个人干笑几声,然后推推架在鼻梁上的黑框眼镜,尴尬无比地沉进一个英/国绅士的缄默之中,听别人谈笑风生。
实是令我不甘。
——
我的手机铃声是唐老鸭的笑声 ,然后它现在就在响了,手机运营商的默认铃声就是这个,我也不知道他们是不是迪斯尼的脑残粉。
基于一个英/国人懒惰的本性,我始终没有改这个铃声。
但到底是谁在我美满的午觉时间来骚扰我呢?不用问神奇海螺了,一定是弗朗西斯小混球吧。
我等待手机愤懑地叫了很久之后才像死尸一样坐起来拿起它。
“喂——”我拖着长长的尾音以示不满。
“亲爱的亚瑟午觉睡得好吗丹尼斯买了新的跑车你要不要跟我们去兜兜风?”弗朗西斯带着浓重法式小卷舌的无标点符号英语飘到了我耳里。我还听见他向哪个美女吹了个口哨。
“不用了谢谢再见。”我刚打算挂掉电话,那头欠揍的声音又以高分贝的形式响了起来。
“等等等等!好吧这个不是正事我主要是希望你能去机场接一下我亲爱的小马修……”
“我的天哪,你自己去兜风却丢下弟弟不管吗……?”我准备临场发挥我的英式人道主义精神了。
“不不不,你错了我亲爱的老友,我无法带马修去飙车因为他晕车如果我带他去我将受到法律的制裁……”
“行行行,别鬼扯了,几点啊?”我实在受不了弗朗西斯那口醉麻的英语了。
“两点,我把他手机号码给你!”弗朗西斯十分愉悦地说完,就挂了电话。
我叹了口气,顶着一头鸡窝一般的金发,在床上滚了几下,然后兀自摆了一个“yeah”的手势。
——
美/国的阳光像是被搅拌机匀和过多次,过滤得淳厚而宁静,冒着几个令人感到熏熏浮浮的气泡。
如果还是像多年前一样在英/国那样,沐浴着午后难得的阳光,抱着阿尔读一本《傲慢与偏见》,一起讥讽柯林斯的蠢笨,一起欣赏伊丽莎白的独特个性。就好了。

评论
热度(6)
©老推的那个撒 | Powered by LOFTER